![]() |
院长信箱 | ![]() |
书记信箱 |
为选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当引领学院事业发展的重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第三轮内设机构负责人选聘工作,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坚持稳定优先、适量拓展的原则,学院内设机构岗位如下:
1. 院长助理兼综合办公室 主任1名;
综合办公室 副主任1名;
2.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副主任1名。
3. 物理治疗学系 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
4. 作业治疗学系 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
5. 言语治疗学系 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
6.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能履行岗位职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资格
1. 院长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有三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全职在岗承担学院行政管理事务,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2. 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副主任:一般应具备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学与科研相关工作,有三年以上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原则上能够全职在岗承担学院教学相关事务,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3. 学系/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全面负责学系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在专业领域工作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4. 学系/中心副主任:一般应具备硕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外至少三个月以上的研修经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一定的协调能力,能配合主任工作,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职责。
5. 学系秘书:由拟聘学系主任根据本学系工作实际推荐合适人选,学院统一发文聘任。
(三)其他要求
综合办公室、教学与科研办公室主要承担学院行政事务,有相关管理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学系/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在我院参与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有相关教学工作经验和学系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选聘范围
学院在岗教职员工、学校附属医院及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康复医学中心/康复医学科符合条件的在岗教职医护员工。
四、选聘程序
1. 公布方案(10月20日—10月26日)
公布岗位设置与职数情况。
2. 自荐与推荐(10月27日—11月2日)
以个人自荐和推荐的形式收集应聘人员信息。
有意申请者请于11月2日前填写附件表格并以PDF形式报送学院(邮箱:yangxinting@njmu.edu.cn),逾期发送视同放弃。
3. 学院选聘(11月3日—11月9日)
根据自荐和民主推荐情况,学院集中考核评价,确定拟聘对象人选。
4. 公示(11月22日前完成)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 聘任(11月30日前完成)
学院发文聘任。
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第三轮内设机构负责人自荐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