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

为保障2021年度研究生毕业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研究生答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原则上上半年答辩在5月31日前,下半年答辩在12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分委会要求为准。

   二、答辩形式

原则上为现场答辩,对因疫情影响在国外或高风险城市不能返回的研究生可采用线上答辩。

   三、答辩申请

1.研究生通过论文评阅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至少提前一周),具体地点精确到门牌号,如申请线上答辩需填写会议平台名称及会议号(如平台无会议号可留该平台秘书账号,以便旁听人员申请加入)。

2.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研究生院主页答辩公告专栏自动进行公告。允许校内相关专业师生旁听参会。

四、答辩准备材料

   1.答辩申请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答辩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答辩申请表”。

   2.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建议用彩色纸打印,由二级学院盖章。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盖章方可有效。

   4.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页面可下载,表格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或修改。两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最后一页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不需要研究生填写)

   5.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南京医科大学科研记录存档备案表

   五、答辩委员会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必须为单数),专家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且有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不少于3位专家(必须单数)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并且有不少于1位校外专家;可以有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

   2.本人导师不得参加答辩委员会,但指导小组成员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

   六、答辩地点:一律在我校(包含附属医院等二级学院)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七、答辩经费:2013级及以前学历博士生1200元/人,2014级及以后学历博士生3000元/人;2013级及以前学历硕士生600元/人,2014级及以后学历硕士生2000元/人(由财务科直接打至研究生银行卡)。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授予学位后关注培养办经费拆分相关通知,按要求凭发票进行报销。七年制研究生答辩经费600元/人,在研究生答辩申请批准后统一划拨给二级学院。

   八、答辩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其委托人宣布论文答辩会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导师、研究生姓名,并委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2.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包括简历、学位课程成绩、论文题目、学术水平及各方面的表现。

   3.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情况。

   4.研究生宣读论文,博士生30~40分钟,硕士生20~30分钟。

   5.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所提问题逐一回答。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导师回避)。

   7.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形成决议、主席宣读决议。

   8.合影后散会

   九、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答辩结果,其中论文题目为最终修改后大论文题目,并由导师、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