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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版)》和《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康复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许光旭院长、赵建立书记任组长。

二、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

考生对照《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和《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有关要求进行网报及材料提交(注意截止日期)。

 1.网报:2023125-1218

 2.材料提交:考生提交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312181600考生按通知要求在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科研设计: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 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3000 字左右;

 4)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往届生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 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6TOEFLIELTS 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报名系统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9)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 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 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一份(本校应届 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各一份;

 10)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 见;

 11)定向培养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书面意 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以上 1-11 所提到的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 PDF1 文档(命名方式: 必需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12)其他附加材料:

1)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 有);

2)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3)其他材料(如有)。

以上 12 所提到的材料(如有)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 PDF2 文档(命名 方式:附加材料+考生报名号+姓名)

注:

1、《报考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原件由考生妥善保管,入学后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收齐后统一提交研招办(与就业指导办交接,存入学生档案)。

2、按照《南京医科大学 2024 年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https://yjszs.njmu.edu.cn/2023/1204/c10188a251073/page.htm)要求,所有考生请于1219日前完成心理测试及职业胜任力综合测评,未完成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资格初审:20231220日前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住培专业和报考专业对应要求请对照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zs.njmu.edu.cn/2023/1025/c10189a246686/page.htm)中的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报考对应住院医师规培专业要求》

(三)材料评审:20231227日前

 1)导师评审

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全面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各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至少包括 3 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 3 位专家逐一审核(注:不含报考导师),分别评分(满分 100 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 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

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 1:3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https://kfyxy.njmu.edu.cn/)主页公布,同时公布综合考核的形式和具体要求。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替补工作。

(四)综合考核:202416日前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含专业外语、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的构成一致,我院笔试由学院命题统一现场笔试,实践能力考核由报考导师现场命题,考核本专业内常见实际操作内容,考生当场完成实践操作,并由导师直接评分。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基于完成的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 3 名为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 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笔试成绩*30%+实践能力考核*20%+综合答辩*50%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总成绩*70%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https://kfyxy.njmu.edu.cn/)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顺位替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于202416日前报研究生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该招生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康复医学院。

  学院监督电话:025-86862816

                                        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

                                                                                                               20231215